关于“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的使用分析

“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这类带有劝诫性质的引导表述,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当下很多情况通报之中,尤其是像《警情通报》这类社会案件信息发布的权威回应。

然而跟踪后续反馈却发现,对“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的表述,支持、认同、认可等正向情绪舆论权重在持续性下降,质疑、抵触等反向舆论声音反而呈现伴随上升,这里面的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这是因为如果任由这股潜在的舆论心态传播蔓延,后续难免会对整个《情况通报》的公信力造成影响,成为诱发次生舆情的风险隐患。

事实上,这种情况与我们日常所说的“视觉疲劳”十分相似,即任何一种固定的表述被过度使用、被过分滥用之后,就会引起情感上和心理上的疲劳感,并滋生出一系列带有对抗、对峙特性的负面情绪。如果要深度解构“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为什么越来越不被“舆论待见”,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加以透视和解读。

一是从舆论动机角度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将参与虚假信息传播的人群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捏造信源的始作俑者。这类人是造谣传谣的罪魁祸首,也是我们需要重点打击的目标人群,他们或出于博取关注、炫耀自己的目的,或出于打击报复的“搞臭”对方目的,又或者出于对现状生活不满的宣泄目的,总之是他们伪造了信源,扰乱了传播秩序;第二类是盲信轻信的围观人群。这类人是网上虚假信息之所以大面积扩散的核心传播群体,但他们事实上并非“原罪”群体,有的是因为缺乏信息甄别能力,人云亦云;有的是因为好奇、猎奇而采取的“随手转”“随手发”,对于这部分人群的教育引导势必需要更多的沟通和对话,而不是和第一类绑定“一棍子打死”;第三类是借机搭热点营销的碰瓷群体。这类人存在较为明显的营销动机属性,通常在网上具有极强的“出镜欲望”,会以“主播”“直播”等互动形式加入虚假信息的传播和评论,对于这类人群的网上行为约制也会与上述两类人群不一样,在加以线下惩戒的同时,平台也要同步辅以对应性账号惩戒。

二是从传播规律角度分析。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这一语句为例,我们可以发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本质上还是带有传统媒体自上而下灌输的俯视观感传播属性,即通过“不要信谣、不要传谣、不要造谣”这样的教育式劝告,来达到引导舆论的目的。这就与自下而上、平民视角、情感属性的互联网舆论产生了不可避免的规律冲突,让人们产生了“为什么一定要听你的”“我只是转发,又没造谣”等一系列的对峙性情绪联想,成为一种潜在的次生舆情风险隐患,只不过这种隐患也会在人们对打击谣言一致态度的内因作用下被柔化和冲淡。

三是从引导目的角度分析。“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这个语句的核心在“谣”上,而对于“哪些信息为真”“哪些信息是谣”这些更为具象化的信息细节,当下绝大多数的《情况通报》都没有明确的界定和表述,这就在简介上造成了人们参与话题讨论过程中的“无所适从”,一边是“不知道哪些信息为真,担心被认定传谣造谣的担心”,一边是“想要参与话题讨论的迫切心理”,自然而然形成情感震荡,由此便会在舆论层面滋生出对峙对抗等情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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