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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是民众针对公共事务发表的网络意见、观点、情感态度集合。信息管控则是控制网络表达机制的传播、互动等环节。近年来,一批全国性网络法律法规开始正式实施,分别从制度规范、主体责任、执法程序等层面对网络信息进行约束管理,构筑清朗网络空间。与此同时,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突发事件、敏感事件时有发生,网下矛盾向网上传导,网络舆论复杂多变,网络信息动态管控面临新形势。当前,“舆情回应宜疏不宜堵”已成为普遍共识,删帖作为网络信息管控常用可见手法,广受网民诟病。那么,网络信息管控手段究竟有哪些?网络信息管控是否只能单纯删帖?删帖是否有害而无益?从网络传播角度出发,全面深刻认识网络信息管控才能消除认知误区。

一、网络信息管控的必要性

(一)保护国家网络空间与意识形态安全,防止西方敌对势力的信息渗透与攻击。(二)保护与弘扬中华民族先进优秀文化。(三)网络信息管控是国家机器的必要行政管理手段,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法可依,以法治网,有利于构建网络社会治理新体系。(四)构筑清朗网络空间,培育健康网络生态,促进信息交流传播良性循环。

二、网络信息管控方法探究

(一)采取强制行政手段对网络信息进行干预。

1.采取强制行政手段进行信息干预的部门一般为网信、网安,或者其他能借助前两者协同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同时,我国立法机关制定的相关网络法律法规对网络信息产生间接干预。由于强制行政手段的前置话题条件,虽然公关公司也能够对网络信息作出干预,但这里并不列入其中讨论。

2.干预方式:一是对网络信息主体进行干预,网络信息主体包括信息发布平台与发布人。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有网站论坛、社交内容平台(双微,社交组群)、移动客户端、网络直播等,此类干预只通知平台管理方进行信息处置,不通知信息发布人,或者直接处置信息发布平台;而只通知信息发布人处置,不告知信息平台管理方,则是在信息影响范围较小的情况下,直接控制信息源的行为方式。二是对网络信息进行干预,如删帖、沉降以及对网络热点议题进行调整。沉降一般用于论坛、贴吧、百度等;网络热点议题调整用之于新浪微博话题热榜最多,如王宝强事件屏霸一周话题的调整;前两者效果都不及删帖明显,且强制手段属性偏弱。三是对网络用户行为进行约束。我国立法机关制定的相关网络法律法规对网络用户行为进行约束,对网络信息产生间接性强制干预。如《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采用柔性手段对网络事件进行信息引导。

1.利用新闻网站进行引导。

国家级媒体、地方级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影响力较大,纳入网络新闻源的较多,全国经营性媒体、地主经营性媒体次之,政府职能部门经常利用相关媒体资源进行舆论风向引导,塑造符合主旋律与传统道德价值的媒介生态环境。

2.利用网络帖文进行引导。

通过中心组织系统安排,有策略、及时阶段反馈的能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文字、图像、视频等实质性内容,形成舆论交锋,传播理念价值。一是发布帖文。通过多层次官方网站、自媒体账号主动发布舆论引导帖文,如帖文、视频、图片等内容,同时透过引导组织成员转载、评论、点赞扩大影响力。二是互动评论。通过与用户交流互动,宣扬对特定事件的看法与观点。对立场相近的用支持点赞;对立场不同的用户开展舆论斗争,批评观点与散布用户负面信息是主要手段,该策略只针对特定个人或群体,如网络异见领袖。三是转移视线。通过发帖转移用户关注,主要有两种形式:(1)冲击。利用虚假账号或机器人发帖,不断冲击话题,让话题失效,用户产生厌恶情绪,转移视线。网络实名制实施之后,网络账号注册成本升高,此法现已基本失效。(2)脱敏。引导组织与用户互动时,往往会混用正面、中性、无关紧要的多重属性帖文评论,除了伪装自身之外,同时也可降解话题热度,转移舆论注意力。

三、网络信息管控正负影响

网络信息管控手法多元,为何唯独删帖被政府部门广泛运用,究其原因:一是政府部门想尽量减轻舆论压力对事件处置的外部影响;二是网络舆论错综复杂,真假难辩,删帖有助于防止事态扩大化、复杂化,上升到体制与意识形态之争的层面。那么,网络信息管控到底有哪些正负影响?深层次原因为何?

(一)正面影响

1.有利于把握网络传播规律,引导社会舆论,传播符合法治道德价值的正能量。当前,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融合发展,媒介边界消失,网络媒介用户覆盖面广,思想道德价值极易受到不良影响。资本控制舆论,媚俗事件攻占舆论阵地,违法违规不符合传统社会道德价值信息日益增多,利用网络信息管控无形之手,有利于引导社会舆论健康发展。如打击网络谣言、非法不当言论。

2.有利于政府部门处置热点事件。热点事件发生时,网络舆论众说纷纭,删帖有助于厘清舆论环境中的各种言论,消除违法违规、不切实际幻想猜疑、敌对势力煽动等不实言论,有助于政府及时处置事件,对外传播处置结论。

3.最大限度维护政府公信力。一是热点事件处置,网络信息管控有助于政府部门及时解决问题,降低负面影响。二是网络信息沉积,没有终结机制,导致已经解决与未解决的网络舆情信息重叠,用户浏览后易对政府产生不作为的负面印象。

(二)负面影响

1.热点事件回应效果大打折扣。热点舆情事件处置应对,舆情回应与管控如何适度协调值得考究。删帖违背传播规律,让网民误以为政府相关部门试图掩盖事件真相,容易产生不信任感与猜忌。

2.降解政府公信力。删帖作为网络信息管控方式之一,虽然效果立竿见影,但广受网民诟病。网帖网评是民众充分行使知情权与参与权的体现,删帖使民众对政府产生不满情绪,进而降解政府公信力。毫无约束与限制地删帖,侧面反映了政府柔性管理的耐心不足。

3.网民产生逆反情绪。删帖容易导致正常议题敏感化,引发网民大规模围观,令事件升级;网民产生逆反行为,一删重复发,一删多平台发,使事态扩大化;另外,粗糙的管控方式对网民产生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如网民容易暴怒、言语不文明。

四、网络信息管控实践迷思

(一)保护言论自由与删帖权力运用

民众通过网络反映合理合法诉求,政府通过网络了解社情民意,网上网下共绘同心圆。作为国际通例,政府依法依规删除谣言、诽谤、虚假信息以及暴力、色情、血腥等社会危害性信息无可厚非,但现实生活个别单位越界删帖与过度使用删帖权力的案例却屡见不鲜,细致界定公民对政府合理合法的批评建议,保护公民言论自由,规范删帖流程,严格删帖权限,对民众正确认识网络信息管控的手段和目的极具现实意义。

(二)网络信息管控与社会意见表达

网络社会一定程序上的无序混乱是趋于合理的,网络信息日常干预较少,信息管控多运用于热点事件。日常生活中,大部分网络用户身处“信息茧房”(用户选择愉悦自身与习惯式选择阅读的信息领域),同时智能算法的信息推送方式让这一客观环境深化,我们接受的网络信息其实是碎片化与不全面的内容。热点事件发生时,网络信息管控对于社会意见表达究竟有哪些影响?一是社会意见自由表达受阻。删帖使网络信息发布管道收窄,涉及热点事件的相关信息被清除,部分用户不再关注与评论热点民生议题。二是网络话语权的垄断。网络时代虽然人人都有麦克风,相对于管控网络媒介话语权的弱势群体而言,过度的网络信息管控导致信源垄断,多数人话语权丧失。三是失去社会皮肤的感知。过度管控遏制社会意见表达,导致舆论场中的批评、质疑、建议等声音被人为稀释,引导性的正面声音(虚假民意)过度增长,政府部门社会化聆听决策对现实问题的指导产生偏差。

(三)网络信息管控对新闻媒体影响

突发事件发生时,新闻源作为网络信息管控的重点。管控过紧,舆论引导变成媒体控制,行政命令直接介入新闻报道的策划、采访、写作等环节,导致事件传播效果大打折扣,议程设置塑造的舆论不能产生公众认同。管控过松,部分媒体忽略社会责任,渲染新闻效果,过度夸张客观事实,误导公众造成社会恐慌,影响政府公共决策。如何在尊重公众知情权的基础上给予新闻媒体报道制度化的活动空间,将有助于发挥媒体主观能动,协助政府应对突发事件。

(四)过度网络信息管控的弥补机制

突发事件的网络信息过度管控,导致信息传播量和讨论量锐减,民众更加在意事件真相而轻视官方回应,产生此类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内的法治约束、权力监管、信息透明还不够完善,导致民众见过了太多“典型案例”后产生的制度性迷茫,形成了妄想被迫害心理,当然其中也存在盲目轻信传言而忽视客观事实的极端之人。引入适当的弥补机制,或许能够对过度网络信息管控的负面影响进行修补。一是官方回应基于客观事实,言之有物;二是针对网民质疑有的放矢,以客观事实为证,打消公众疑虑,如公布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三是对不信任官方调查结论的,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

(五)过度网络信息管控的舆论格局

舆论格局受过度网络信息管控的冲击影响是巨大的,由意见领袖为节点传播的泛政治化舆论格局逐渐转变化泛娱乐化,网络直播、短视频风靡一时。由于大部分网络群体并不具备强制约束力,派系、圈子所引入的群体极化造成公众理性批判缺失、激进效应并不明显,网民的理性价值判断能力逐步提高,互联网舆论“自净功能”日益显现。同时,泛娱乐化对青少年身心成长、价值道德观等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尤其值得警惕。

如何正确认识网络信息管控:目前有 1 条评论

  1. 沙发
    Stanley

    网络信息管控作为网络生态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部分,长久以来存在着不客观、不科学、不法治的负面现象。
    “五毛党”、“渣浪”等等网络标签热词及其亚文化的风行足以说明错误的网络信息管控行为给网络舆论生态和政府公信力所带来的巨大冲击。
    要做到客观、科学、法治的实施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个人以为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建立相关管控机制,将相关工作制度化、系统化、流程化,加强内部审核确认,保证删帖行为客观公正。
    第二、培养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建立科学的网络信息管控理论体系;打击非法进行删帖或其他扰乱网络舆论生态的黑公关、黑广告。
    第三、出台相关法规法条,明确网络信息管控的前置条件及对应手段,明确各方义务和责任,明确网络信息管控边界。
    第四、管控注意多管齐下、疏堵结合,灵活运用各种手段进行网络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在利用强制手段向舆论场“加压”的同时,注意建立健全相关“减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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